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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局属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询问回复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12/15/2014 9:13:04 AM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771
各潜在投标人:
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教育局的委托,对2014年局属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20140922-040)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并于2014年11月28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作如下答复:
一、询问回复及变更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2、40、69、159、180、206、226项电热双门蒸饭车:
1、规格栏中:“970mm*700mm*1500mm”、“1100*700*1500”,因为电热双门蒸饭车各个生产厂家都有自己蒸饭车的制作模具进行发泡,规格尺寸有所不同,该规格型号有指向单一生产厂家之嫌,电热双门蒸饭车行业通用规格型号应为:200#。所以建议把规格栏中:“970mm*700mm*1500mm”改为:“200#” 或“24盘”。
2、主要技术参数描述栏中 “骨架为30*30*4mm国标角铁” 不符合角钢国标规范国标角钢尺寸规格,应该为“30*30*3mm角钢” 或“40*40*4mm角钢”。
答:1、此规格栏中尺寸表示此设备的最小尺寸,宜大为正偏离,规格为24盘。
2、30*30*4mm角钢在《热轧等边角钢》GB9787国家标准中在列,且1.786㎏/m与1.373㎏/m(30*30*3mm)是有差别的。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7、124项全自动压面机:
1. 主要技术参数描述栏中 “外壳及接触食品部件采用≥1.5mm厚304不锈钢材质”  “外壳及接触食品部件采用≥2mm厚304不锈钢材质”,全自动压面机属于外购设备各个生产厂家正常厂制品使用的不锈钢板厚度没有≥1.5mm厚304的并且接触食品的传送带是纤维材料,该产品为样品,招标文件中有实质性条款 “ 所有样品的不锈钢材质及厚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使用该技术参数易给有些投标人有可乘之机,造成流标,并且第81项全自动压面机主要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就无此项要求,所以建议取消此项要求。
答:“外壳及接触食品部件”是指金属制品部件,而非金属部件不在此列。不锈钢厚度调整为≥1.2mm。
问题三: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5项热风循环消毒柜、第81项双门消毒柜
1、规格栏中“1350*535*1700”应该是双门消毒柜尺寸,不适合行业通用标准,该规格有可能是一个厂家制作的尺寸,行业中一般为单门150L、双门300L,而技术参数中要求“容量≥150L”,要求模糊,请予以明确。规格栏中应改为“双门”,技术参数中“容量≥150L”应改为“容量≥300L
2、技术参数描述栏中“不锈钢挂钩式开门把手”,行业中多数热风循环消毒柜门为强力自动回归门、自吸门,比不锈钢挂钩式开门把手要先进实用,只有个别厂家使用此类产品,所以建议取消“不锈钢挂钩式开门把手”的要求。
答:1、容量≥150L含300L。尺寸是指该设备的最小尺寸,允许正偏离。
 2、“不锈钢挂钩式开门把手”是采购人要求。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35项大型双门碗柜设备名称“大型双门碗柜”与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四门面板为≥1.2mm”相冲突,根据客户回馈意见与使用习惯及实用性和招标文件中其它碗柜一般为四门,是否应把设备名称改为“四门碗柜”。若更改需同时更改招标文件第85页注中“4.大型双门碗柜”。
答: 设备名称“大型双门碗柜”改为“大型碗柜”。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44项“台式保鲜柜”设备名称栏中“台式保鲜柜”行业中一般指“保鲜工作台,一般规格为“双门,0.5立方”与规格栏中“4门”和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容积1立方”不符,规格栏中应改为“双门” 和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容积≤0.5立方。
答:技术规格参数改为“双门,容积≥1立方”。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45、64项单头大锅灶
1. 技术参数描述栏中“三开门式炉面板,方便检修气路及风机、内胆等”行业中因大锅灶长度只有1200mm,而炉灶前面有炉门、气阀、风阀及水阀和电源开关等配件,摆放安装相对紧张所以三开门市路面板不适用与大锅灶,而只适用于长度较长的双炒灶,使用此项要求增加了制作和采购成本,且招标文件中其它大锅灶也无此项要求,建议取消此项要求。
2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带长明火”大锅灶炉膛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空间,长明火万一熄灭会产生危险,行业中大锅灶是不带长明火的,带长明火只是增加了制作和采购成本,且招标文件中其它大锅灶也无此项要求,建议取消此项要求。
答:1.用户为方便于检修考察相关学校使用经验提出的要求;
2.带长明火加装熄火保护。
问题七: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35项,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技术参数描述栏中“可视是玻璃门”该设备是高温消毒温度≥135℃,并且消毒的餐具是不锈钢的,使用时玻璃门玻璃易碎会有危险并且招标文件中其它高温消毒柜也无此项要求,建议取消此项要求。
答: “可视是玻璃门”变更为“带可视窗”。
问题八: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44项插电式多功能汤桶规格栏中“300L”和技术参数描述栏中“保温汤粥锅,容量300L”,是指一个汤桶300L还是多个汤桶300L,若是一个汤桶使用方将无法使用,请予以说明
答:一个300L保温锅(桶式)电加热。
问题九: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45、146、147、148、157、161、171、207、208、220、221、项技术参数描述栏中“φ51*1.2mm不锈钢圆管”不锈钢管管材市场无此型号,是否有误,应改为“φ50*1.2mm不锈钢圆管”
答:“φ51*1.2mm不锈钢圆管”变更为“φ58*1.2mm不锈钢圆管”。
问题十: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50项不锈钢洗手池
1. 技术参数描述栏中“脚踏式”和“带感应式水龙”有重叠,只是增加了制作和采购成本,根据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任选其一即可,建议取消“脚踏式”。
答:采购人要求。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第十二章76.1招标技术参数中第169项平板拖车
1.规格栏中“850*600*130mm”是否有误,是否应改为“850*600*900mm”
答: 850*600*130mm是平板拖车的规格,不含扶手高度,900mm为扶手高度。
问题十二:贵公司采购公告上标明:项目名称为:2014年局属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在贵公司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项目名称标明:2014年局属学校食堂设备采购。请问该项目名称以哪一个为准?
答:项目名称:2014年局属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问题十三:贵公司采购文件中第37页,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中第47.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及第41页“本项目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此两项条款的设置我公司认为存在明显的排挤和限制潜在供应商的嫌疑,第一项条款的设置颇有已内定中标人的嫌疑,若该项目已内定中标人,那该项采购活动就没有进行的必要了。第二项条款的设置若在第一项条款的基础之上,那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活动中定会带明显的倾向性,并在评审过程中以已内定的中标人为取舍,有违公平的原则。
答:此项为青岛市政府采购2012年标准化招标文件通用条款,无排挤和限制潜在供应商。
问题十四:贵公司采购文件中,商务部分评分细节中,“企业业绩”中“自2011年11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小于招标控制价的,每项得1分;合同金额超过本次招标控制价以上的,每份得2分;满分5分。该项条款我公司认为评分标准不尽合理,该项条款的设置抬高了供应商的门槛,同为厨房设备项目为何要因中标金额的差异评分就有区别?
答:此项为青岛市政府采购2012年标准化招标文件通用条款。
问题十五:贵公司采购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安全性”评分中“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一项加1分,满分3分。产品具有市级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一项加0.5分,满分2分。该项条款的设置安全性评分存在重复,若企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亦为加分项,我公司认为不尽合理。
答:此项为青岛市政府采购2012年标准化招标文件通用条款。
问题十六:贵公司采购文件中共需投标人具备如下资质:
1. 生产厂商通过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其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威认证,
3. 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份内资信证明原件;
4. 银企业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5. 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审验报告
6. 省级及以上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 市级技术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8. 投标人注册在青岛(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9. 在青岛具有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双方协议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 安置残疾人就业
11. 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2. 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等
如企业没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可能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银行系统资信证明,财务审计状况等要求过于重复。跟本次采购内容关系不大,诸多条款的设置有抬高门槛、明显限制、排挤潜在供应商的嫌疑,抬高标的物中标价格。与政府采购中使采购主体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到最优质的物品和服务的宗旨相悖。
答:以上为青岛市政府采购2012年标准化招标文件通用条款,无抬高门槛、明显限制、排挤潜在供应商。
问题十七:“招标技术参数”中明确列出了设备“规格”项,对所有设备规格作出了具体要求:像“电炸锅-9千瓦”、“调料车-12缸“、“豆浆机-15L”、“电饼铛-直径≥500mm”、“更衣橱-800*500*2000mm”等设备规格的描述,都是非常客观准确的;但是诸如“全自动压面机-1130*610*1060mm”、“热风循环消毒柜-1350*535*1700”、“菜馅机-780*715*950”等要求就不合理,因为类似的机械类设备或者规定了设备容积、工作效率、使用功能等的设备,各个厂家的同类设备尺寸是有差异的,且招标文件“第十三章 评标办法”中规定:“77.3 当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故函询贵单位: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前提下,非标准尺寸的设备其外观规格是否允许合理的正负偏差而不影响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答:招标文件只是最低要求,允许有有正偏离。
问题十八:“招标技术参数”第9项电饭锅,容量要求60L。经询问市面主流商用电饭锅生产企业并查询网上销售信息,最大容量的商用电饭锅也只有42L。故参数要求60L电饭锅恐怕很难买到,就算投标时能提供这种规格的产品,其品牌、质量及安全性恐怕也得不到保障。请用户根据市场现状,结合使用要求,重新考虑该项设备的参数标准。
答:第9项电饭锅容量要求变更为≥42L。
问题十九:“招标技术参数”第44项,台式保鲜柜,要求四门卧式,可任意调节使用空间,容积1立方,配备4个不锈钢调节腿。按照这个参数做的话,保鲜柜长度恐怕就要到2米5左右,“可任意调节使用空间”是否意为柜身内部全打通可随意分隔空间?
答:双通推拉门。
问题二十:“招标技术参数”第57项,分餐盒,“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为:“0≥mm厚304不锈钢不锈钢加厚”,请明确是否有误?
答:变更为“≥1.0mm厚304不锈钢不锈钢加厚”。
问题二十一:“招标技术参数”第58项,保温售饭台,根据规格尺寸显示,售饭台应带有75mm高的背板,但“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中又规定了“带钢化玻璃罩”,这两种设计通常选其一即可,且加装背板后会影响玻璃罩安装固定,也影响美观。是否需要调整?
答: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二十二:“招标技术参数”第81项,双门消毒柜,规格尺寸为“1350*535*1700”,按这个尺寸计算,柜身容积应该超过1000L,而“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中要求容量≥150L,其差别较大,同样的问题第84项设备等也存在。请问类似情况规格尺寸与参数中容积相差悬殊的,以哪个为准?
答:“容量≥150L”改为“容量≥1000 L”。
问题二十三:“招标技术参数”第179项,电饼铛,“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中先后出现了4.5kw和5kw两个指标,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4.5kw为准。
问题二十四:“招标技术参数”第180项,双门蒸箱,通常规格要求应要求“多少盘”,而不是箱体尺寸。
答:规格要求为24盘。
问题二十五:“招标技术参数”第187项,排烟系统,风机如何要求?管道尺寸如果是300mm直径圆管,那么规格要求的800*3000mm又是什么意思?如不安排现场勘察,请给出大概管道尺寸、数量,以方便投标人统一报价标准。
答:规格“800*3000mm”改为“约3000mm长”,具体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问题二十六:“招标技术参数”第180项,食品电梯,规格要求1000*800*750mm是井道尺寸还是轿厢尺寸?
答:轿厢尺寸。
问题二十七:“招标技术参数”炉灶设备类(如第221项)“主要技术参数描述”中多次出现的“风机联动擎”是否应为“风气联动引擎”?
答:应为风气联动引擎。
问题二十八:招标文件76.2.1规定:“所有产品均应提供产品彩页(实物照片、规格、型号),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少于70%)”,招标文件中设备列表共有241项,其中有大量设备是重复的,且有部分同类别设备是通用于同一份检测报告的,故请问70%的比例如何计算?
答:同类别设备是通用于同一份检测报告的该设备视作提供产品检测报告,70%指241项设备的70%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二、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76.1款第12项电热开水器底座中的参数:
★材质: 304不锈钢,≥1.0mm厚;
变更为:
不锈钢厚度≥1.0mm,★材质: 304不锈钢。
2、招标文件第76.1款注中:“★所有样品的不锈钢材质及厚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变更为:
“所有样品的不锈钢材质及不锈钢板材厚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时间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4年12月9日16:30;
对招标文件询问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17:0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17:00;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14:00;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2日16:30,以到账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14:00;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第2开标室。
现变更为: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6:30;
对招标文件询问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7日17:00;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17:00;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9:30;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6:30,以到账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9:30;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第1开标室。
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特此通知。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此函后逐页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确认签字后回传至:qdzjzbpm@163.com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0532-80864478      
 
附回执:
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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