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淄段国道309主要路口改造工程作为G309荣兰线淄博段中修工程的配套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以鲁交规划[2014]124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事权划分,本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临淄区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临淄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淄段国道309主要路口改造工程,一级路,国道309主线路面宽24米。对国道309与河辛路、广辛路、兴边路、凤凰路和北齐路5处主要平面交叉口的路基、路面、排水及沿线设施等进行改造。
本次项目共设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
本次拟对施工第一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5至2015年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 :00(北京时间,下同),在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267号颐和大厦B座7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自行购买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路网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日上午9:00,地点为淄博市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办公室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商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188号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267号颐和大厦B座701室
联系人:孙媛媛 李 广 联 系 人:李丽文、邹敏
电 话:15206603188 电 话:0533-2297699
0533-2286242 手 机:15953333335、18653131288
传 真:0533-3915885 传 真:0533-2297677
监督机关: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33-21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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