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项目建设具体地点为大坞镇境内,本项目分为2个包,包一:洪山口村建设功率为23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包二:韩东村建设功率为12千瓦光伏发电站,建设面积约为150平方米。
2、预算控制价:包一18.24万元;包二9.28万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 必须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本项目要求;
3、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5、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自2016年08月19日起至201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1: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地点2: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政局服务窗口
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18906370611
3.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③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经理建造师证 ⑥项目经理B证 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评审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1.时间: 2016年09月1日09时00分至2016年9月1日09时30分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1.时间:2016年09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滕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1. 采购人: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 地址:滕州市大坞镇人民政府驻地
2、采购代理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联系人:马洪冉 联系电话:0632-3282366 18906370611
邮 箱:zb3282366@163.com
发布人: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