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集团概况 公示公告 法律法规 联系我们 欢迎加盟
招标公告
信息公示
中标公告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详细 
枣庄高新区文苑路供热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9/7/201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504
一、项目名称:枣庄高新区文苑路供热管道工程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ZZGXQZFCG-2016-15
三、项目情况:
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枣庄高新区文苑路供热管道工程施工项目
文苑路供热管道材料采购、管道焊接、保温、及附属土建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超过注册期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在本公司注册,具有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同类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4.833433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450元;图纸: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 税务登记证、(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④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超过注册期须提供继续教育证明)、B级安全考核证书⑦项目经理及授权代理人由人社部门开具的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份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所有证件原件的变更、延续注册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资格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09:00分至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枣庄高新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人:李继春
联系方式:13562462572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6号山东兴安5楼
联系人:刘涛  付玉麟
联系方式:0632-3282366
邮箱:zb3282366@163.com
发布人:山东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9月7日



上一条:平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员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2016年市南区珠海路8号(汇利花园、远洋滨海花园)既有非节能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版权所有: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新泺大街786号5层 备案号:鲁ICP备12008811号-1
电话:0531-55721608 传真:0531-55721604 邮箱:82373386@163.com 技术支持:易惠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