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息县司法局委托就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督查应急指挥远程督查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督查应急指挥远程督查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8】041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信阳市息县;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交货期: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4、投资金额:140.43万元
5、招标范围:前端硬盘录像机、监控专业硬盘、拾音器、摄像机、显示器、交换机、机柜、不间断电源、摄像机电源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需携带资料:
1、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等;
3、提供供应商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缴纳税收凭证;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 5 月 8 日至2018年 5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代理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三、本次报名注意事项:
1、以上资料报名登记时要求按资格要求的顺序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登记时按资格要求的内容出示原件。不接收散装报名登记资料。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5 月 30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息县司法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6-5891599
地址:息县龙湖办事处五一中路
招标代理: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8670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建业路与郑汴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03室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监督电话:0376-5935027
2018年 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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