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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1/6/2018  文章来源:  网络编辑:  浏览次数:1038

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XZB18HN0060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内容:正负压排烟消防车(1辆)

1.5交货期:12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商;

2.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国五标准)、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

2.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7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8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2.9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2018117日至201811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三川盛唐商务苑二期21901室。

3.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证书、车辆试验报告;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以上3.3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完整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与原件一致”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3.4 招标文件1500/本,现场购买。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 南阳市建设东路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3506037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三川盛唐商务苑二期21901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7-60390881  1567019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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