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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路与弘远路之间段支路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1/4/2019  文章来源:  网络编辑:  浏览次数:206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路与弘远路之间段支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路与弘远路之间段支路工程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总投资:约2亿元

4、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中兴路北、新村大道南、中华路东、弘远路西区域。包括东里路(中华路与弘远路段)、永福路(中华路与弘远路段)、常青路(中华路与万福路段)、新城路(万福路与弘远路段)、青苑路(中华路与弘远路段)、创业路(中兴路与新村大道段)及相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50亩。

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及监理。

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

8、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监理工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9、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各标段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工作内容

1

第一标段

设计及施工一体化

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工作包括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

第二标段

监理

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10、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第一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及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交纳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提供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交纳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交纳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且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注册章,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和社保:

1)提供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2)提供近三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

6、信誉要求:

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企业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7、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组成不得超过2家,且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4)具有相同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且承担相同工作的,以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8、各投标人只能针对上述各标段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http://www.xzggzy.cn【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投标企业网上注册会员的通知》;【下载专区】-《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CA密钥办理联系电话:0371-63385530

2、联合体组成的各成员单位都必须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会员,且都需办理CA锁;联合体成员投标,需要以牵头单位名义先进入系统,然后其他联合体同时插入CA锁进行添加;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

3、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zggzy.cn)”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方式详见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等相关证件原件。(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外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须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19114日至201911817:00(北京时间)

2、方式:登陆会员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3、售价:免费提供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

1、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30000.00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缴纳保证金)。

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9年114日至2019112909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号信息:

第一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766

第二标段:

户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新郑支行账号:410109010160006901002765

5、保证金支付流程:按照公告中发布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进行基本户转账,转账成功后及时在会员系统中进行保证金查询,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按所报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单位名和银行账号一致)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zggzy.cn【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未加密的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如因系统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电子评标的,则以纸质版文件为主。(注:电子版文件必须能打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新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6582

地址:新郑北区景润商务大厦10

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6075806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永恒铭座大厦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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