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9-003340-0310-375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及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学校办公用房拆除改造工程已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及驾驶员交通安全培训学校办公用房拆除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
2.3 建设规模:办公楼建筑面积2408.90㎡,地上二层;路面改造面积约3207㎡,停车位面积约652㎡,路牙石全长约1703.6m,绿地面积约806.4㎡,四周围墙长约320m,围栏约439m,合同估算价1119.16万元。
2.4 计划工期:2020年1月16日开工;2020年8月12日竣工,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扣除与《可研报告》不符部分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场区路面改造工程、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拆除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建筑渣土:类别为二类,产生数量约为5500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时00分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版新点投标软件制作工具操作视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400-998-0000。
投标人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
5.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400-998-0000。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358087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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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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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周建明、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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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高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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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裕民路177号、淄博高新区高分子创新园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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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07号国贸大厦A座0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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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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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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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先生、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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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闫女士 邓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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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05332533、0533-315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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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3—2221693 1861515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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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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