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某部烟台地区副食品区域联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LB32102-1002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涉及我部4个地区21个点位所需的副食品,协议供货期为12个月。所采购的副食品分为6个标段:A包:蔬菜水果类、B包:畜肉类、C包:水产类、 D包:禽肉禽蛋类、E包:干菜调料类、F包:牛奶类。每包招1名协议供应商和1名备选供应商(当协议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时,使用备选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A、B、D、E包的供应商要求2019年7月1日(含)以前注册资金要达到5000万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投C、F包的供应商要求2019年7月1日(含)以前注册资金要达到2000万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
(三)B包、F包供应商代理该品牌时间截止开标之日要超过6个月。
(四)供应商必须是正规合法的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的应拥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加工、配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和经营能力。
(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在山东地区有经销处、代理商或分公司,外商独资或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参加报名。
(六)两个或者几个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注册地址或公司实际地址完全一样、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B包、F包的投标企业,同一品牌产品针对此项目只能有唯一的授权经销商,销售同一品牌产品的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并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名称须与银行开户名一致。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低价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军队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山水龙苑南门往东100米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上报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方可报名。
(一)资格预审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无任何外资入股或境外人员股东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盖章)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需提供)
10.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若为租赁,需提供缴纳租金转账证明。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在报名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12. B包、F包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授权书(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13.提供山东地区工作保障人员信息和保障车辆信息。
14.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银行账户存款余额:A包≥200万元,B包≥150万元,其余各包≥100万元。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 4 份(正本1份,副本 3 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2)投标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报送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邮寄送达的以实际材料签收时间为准。
(3)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注意事项
1.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投标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报名材料后,会组织企业资质审核及现地考察,并对考察通过的企业发售招标文件。
(一)发售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青岛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山水龙苑南门往东100米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企业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8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青岛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山水龙苑南门往东100米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8月 13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青岛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山水龙苑南门往东100米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林
电话:17866621256
传真:0532-87358778
地址:青岛平度市天津路157-15号山水龙苑南门往东100米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66700
开户名称: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37150199790600000101
附件: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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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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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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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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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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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部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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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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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预审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申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申请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申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电话:
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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