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淇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淇县人民路、卫都路(原太行路)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淇县人民路、卫都路(原太行路)等道路污水管网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QXZB—2020—84
二、公示期及公告媒体:
公示期: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4日
公告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上发布。
三、中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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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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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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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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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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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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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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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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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8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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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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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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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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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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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高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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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6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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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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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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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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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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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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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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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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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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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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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淇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同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5539220207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8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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