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共郑州市委党校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ZXZB20HN0149;
2.3项目投资:人民币390000.00元;
2.4磋商范围:体育馆灯光改造;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验收标准;
2.7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通知供货;
2.8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经营范围须包括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并分别打印各项网页查询信息,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1套(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查验原件:
4.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1.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4.2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3室(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4.3磋商文件费合计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4室(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
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郑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371-67187562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90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1-5598670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永恒名座大厦15楼1503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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