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和组织施工经验,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相关主体(投标人企业名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应提供查询网页结果并加盖公章(须包含查询时间);
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2 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为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7、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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