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考县富兰水务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兰考段)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2年10月12日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郑开同城东部供水配套工程(兰考段)勘测设计项目
1.2项目编号:ZXZB22HN0081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合同估算价:约505万元
1.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以及后期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
二、标段划分情况
2.1标段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工程规模:兰南高速二郎庙收费站西南侧预留的兰考县北线分水口,至兰考县现状调蓄池,总长度约25.3公里。
2.3质量要求:符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评审。
2.4资格能力要求:
2.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4.2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信证书,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并且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
(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良好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4)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6招标控制总价:5050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荆旭春、刘辉、阮改娣、赵明、李军见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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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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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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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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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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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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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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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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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
4,9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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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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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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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王纪军
|
周川
|
崔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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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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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评审
|
符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评审
|
符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通过评审
|
工期
|
60 日历天
|
60 日历天
|
60 日历天
|
4.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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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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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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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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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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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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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04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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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审核人
|
王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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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副总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04100027
|
专业校核人
|
刘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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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综合设计
院副院长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14100194
|
专业负责人
|
曹志强
|
港区综合设计
院副院长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04100179
|
专业设计人
|
刘萍
|
院副总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34100267
|
专业设计人
|
李小华
|
港区综合设计
院院长助理
|
注册公用设备工
程师(给水排水)
|
CS194100505
|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
李青
|
高级经济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建【造】
|
03410001949
|
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
|
王建龙
|
地质勘察院副
院长
|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
AY09410034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周川
|
无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91101661
|
管线审定人
|
程树辉
|
公司排水专业副总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01100020
|
管线审核人
|
姚左钢
|
水二院工艺专业副总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01100245
|
管线设计人
|
汪煜坤
|
无
|
工程师
|
ZGC240706011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崔全喜
|
分院总工程 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04100170
|
主要设计人员
|
王晓东
|
分院项目负 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204100569
|
主要设计人员
|
赵志太
|
分院院长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14100200
|
主要设计人员
|
乔海兵
|
分院总工程 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 师 (给水排水)
|
CS104100171
|
4.3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
|
/
|
/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4.4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工程名称
|
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
|
建设单位全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
|
/
|
/
|
/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
|
/
|
/
|
/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4.5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5.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
|
(1)投标人须具备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信证书,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并且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高级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
|
3
|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财务状况良好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
|
4
|
信誉要求提供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4.5.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响应情况
|
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响应
|
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
|
4.6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单位全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3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4.7所有投标人综合标、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全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72.60
|
66.50
|
65.00
|
56.00
|
80.00
|
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56.50
|
53.70
|
56.50
|
46.50
|
50.50
|
3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52.00
|
48.20
|
49.00
|
43.00
|
47.00
|
4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48.50
|
43.20
|
44.00
|
39.00
|
35.00
|
4.8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全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19.81
|
87.83
|
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9.01
|
71.75
|
3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19.17
|
67.01
|
4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8.71
|
60.65
|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序号
|
单位全称
|
其他内容
|
1
|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
/
|
2
|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3
|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4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六、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 2022年10月15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
八、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信息
招标人:兰考县富兰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378780150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惠安街道经济开发区企业总部港3楼310室
2.代理机构:中技兴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371-55986707 1851898403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与建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永恒名座1503室
3.监督单位: 兰考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7811191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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